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注册入学简介
一、基本情况
招生代码:1230
院校全称: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全日制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二、院校简介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是江苏省重点打造8所在全国具有领军地位、专业建设水平高、国际化程度高、特色鲜明、成果丰硕的“卓越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之一,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示范校、江苏省大学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3000人。
三、注册对象、计划及相关说明
1、注册对象
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取得考分、未被统招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或同等学历的学生,均可申请我校注册入学。
2、招生计划
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3、我校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要求。
4、我校录取的考生身体状况要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要求。
四、录取规则、程序及相关说明
1、我校招生录取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
2、对申请注册我校的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以语数两门分数之和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分数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是否录取。
3、录取程序
注册入学均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入学共分两轮进行,每轮均包含三个步骤。
(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
(2)我校审核。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招生计划,我校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我校预录取考生。
(3)计算机匹配录取。凡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我校确定的考生预录取顺序自动匹配录取1个院校及专业,注册即完成,考生不再需要通过网络确认录取信息。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7月25日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等报我校审核。
(1)荣获校级以上(含校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的考生。
(2)在体育、艺术方面有特长的考生。
(3)在学科竞赛、创新创造方面有专长的考生。
(4)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5、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6、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学历证书
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毕业时可取得我校颁发的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
1、学费:按照江苏省公办院校标准执行。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管理服务类专业4700元/年。
2、住宿费:800元—1200元/年。
七、奖、助、贷政策
1.助学
(1)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凭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当地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可贷8000元/人·年,如所在地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可来校报到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我校视家庭经济贫困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给特困生发放补助,解决生活困难。校内设立多个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自食其力,解决生活困难。
(3)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最高4000元/人·年。
2.奖学
(1)在校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企业奖学金等的评定。
(3)30%的在校学生可获得校级奖学金,最高3000元/年。
八、其它说明
1.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提前向学校招生办申请延期报到。逾期不报到又未请假者,按其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检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经调查属实,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